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西咸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县(区)委党校:
2016年度全省党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拟于11月底进行。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文件规定,申报全省党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是履行《陕西省地、市、县(区)党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的岗位职责,符合任职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与评审。
2、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须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或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中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含28年),或后取中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含30年)。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持有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5个模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免试:(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2)取得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单位受聘职称时免考;(3)全省山区县及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者;(4)年满45周岁者。符合条件的须出具市职改部门审批的《陕西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申请表》(见附件1)。
4、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a级合格证。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人员,须出具经市人社部门审批的《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
5、由其他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转换为党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需在党校工作1年以上,并经本单位考核能够履行党校教师工作任务。未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或经考核不能完成党校教师工作任务的人员不得申报转换党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
6、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2012年起每年必须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2012年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12学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36学时;2013年至2016年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每年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学习每年不少于56学时。
7、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必须有至少1次优秀,其余年份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二、报送评审材料内容及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各2份,复印件各13份。表格必须由申报人员用计算机填写并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学历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继续教育证和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或结业证书、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考核结果通报、任现职的聘书、完成科研课题的结项证书和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外语考试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符合外语、计算机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经市人社部门审批的《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和《陕西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申请表》。
4、提供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业务成果原件、复印件各1份(专著可以只提供原件);复印件应包括出版物的封面、目录、正文和版权页。申报者要指定能代表自己学术水平的学术论著(申报正高3项、申报副高2项)作为本人的代表作,并在“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页的起始处注明“代表作”字样。申报教授、副教授代表作必须是著作或核心期刊发表的本专业理论文章,申报高级讲师代表作必须是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代表作必须是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成果,增刊、副刊等发表的理论文章不能作为代表作。
5、申报人需按以下要求将评审材料分别装袋并附材料目录:a袋装《评审表》、《考核表》及其复印件,b袋装代表作,c袋装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d袋装其他业务成果及材料。材料袋统一使用标准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底部标注申报人员单位、姓名。目录须按要求贴在对应材料袋的封面。
6、各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将申报人员相关情况在本单位范围进行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并在《评审表》单位意见栏内注明公示结果;群众反映意见较大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不得推荐报送。未向群众公示的申报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7、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须统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人要如实认真填写表中的内容。《评审表》“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栏所填写的成果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已正式出版或公开发表的著作或理论文章。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或免试情况要填写在《评审表》“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栏内。专业技术工作业绩需按照时间顺序依次填写,并由本校教务部门审核确认。学校教务部门需以便函形式单独提供申报者任职期内近5年的课时量以及本校该年度平均课时量,课时量未达到学校平均课时量的人员不得申报晋升高级职称。申报人课时统计截止2016年7月底,科研成果填报时间截止2016年9月底。
2、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由各市委党校或省级有关单位统一报送。报送材料时各单位须填报《申报对象汇总表》(含县(市、区)委党校申报人员,用a3纸复印,见附件3)并报送电子版,同时必须出具市职改部门或省级有关单位的委托评审函。
3、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程序规范操作,切实把政治素质过硬、工作业绩突出、学术造诣深厚的人才推荐出来,确保全省党校系统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4、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报送时间:2016年10月20日前,过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点:省委党校组织人事处(8号办公楼509室)。
地 址:西安市小寨西路119号。
联系电话:029-85378081。
联系人:苏 毅。
附:
1、陕西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申请表
2、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
3、报 送 材 料 目 录
4、陕西省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名单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陕西省委党校
2016年 9 月2日